关于开展上海商学院本科教学“示范课堂”优秀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课堂是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的主阵地。为了贯彻《上海商学院关于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的实施办法》(沪商院〔2024〕210号)、《上海商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行为规范》(沪商院教〔2024〕204号)和《上海商学院“课程思政”系列课程建设意见(试行)》(沪商院教〔2020〕70号)等文件精神,发挥优质课堂的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提升我校本科课堂教学质量,现启动本年度上海商学院本科教学“示范课堂”优秀教师评选活动。
一、参评对象与报名限额
在评选活动启动的当学期有课堂教学任务的在编在职教师均可报名参加评选。原则上,每个学院限报送1人;专任教师人数≥45人的学院,可以报送2人。
二、报名方式、评选方式、评价指标等详情见附件1“上海商学
院本科教学‘示范课堂’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三、材料报送
1.以学院为单位提交“上海商学院本科教学‘示范课堂’优秀教师参评人员推荐表”电子版(详见附件2)、纸质版(盖学院公章)各1份和“上海商学院本科教学‘示范课堂’优秀教师评选学院代表推荐名单” 电子版(详见附件3)和纸质版各(盖学院公章)各1份至以下工作邮箱(邮件主题和文件命名均为:“学院名称-示范课堂”):
邮箱:pgzx@sbs.edu.cn 联系人:顾佳妮
手机:13918094006 办公地点:奉浦校区综合楼502
2.各学院的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5年4月22日
3. 评选活动结束前后(6月20日左右),参评教师须根据学校的要求,及时提交相应课程的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学计划、相应讲课内容的PPT和每次授课的教案(即课堂教学设计)。未及时提交上述材料的,将取消评选资格。
教务处
教师工作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5年4月8日